西安美术学院录取规则是怎样的?
校考类专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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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画、绘画(包括油画、版画、水彩、综绘四个方向)、雕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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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生须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,省级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本科美术与设计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,且学校专业课校考成绩合格,按照专业课校考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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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课校考总成绩相同时,依次比较素描、色彩、速写单科成绩;仍相同的,比较高考文化相对成绩(高考文化相对成绩 = 高考文化成绩 ÷ 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,保留 3 位小数);高考文化相对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、数学、外语成绩(以上三个科目按满分 150 分计算,满分不是 150 分的折算成 150 分),计划额满为止。按照 “校考总成绩优先,遵循志愿” 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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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考生志愿填报专业均已录满,服从专业调剂者,由学校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;不服从专业调剂者,则作退档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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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上述原则录取后,校考专业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,启动校考类专业破格录取。校考总成绩排名位于校考合格生源的前 10%(小数向下取整)且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85%(小数向上取整)的考生,可按上述校考类专业录取原则依次破格录取。破格录取名单在报名系统面向校考合格考生公示 7 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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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级统考类专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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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制并执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。报考考生须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,省级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,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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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体投档成绩计算办法、投档录取规则等依据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规定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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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考生志愿填报专业均已录满,服从专业调剂者,由学校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;不服从专业调剂者,则作退档处理。投档成绩相同时,按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同分排序规则排序。
理论类专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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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制并执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,在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普通本科批次录取,无艺术类省级统考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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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考考生须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,依据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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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进档考生,学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确定录取专业,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。若考生志愿填报专业均已录满,服从专业调剂者,由学校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;不服从专业调剂者,则作退档处理。投档成绩相同时,按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同分排序规则排序。
此外,学校校考专业不认可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,但编制分省招生计划的专业,认可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教育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加分项目和分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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