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建省住建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《申请公租房“一件事”工作推进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5-01-09 09:02:10来源:
福建省住建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《申请公租房“一件事”工作推进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各市、县(区)人民政府,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,省直各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优化住房保障服务,提升公共租赁住房(以下简称“公租房”)申请效率与群众满意度,经省政府同意,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、省民政厅、省公安厅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省自然资源厅、省大数据管理局、省税务局等7部门联合制定了《申请公租房“一件事”工作推进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。现将《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
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推进公租房申请“一件事”集成改革的重要性,将其作为改善民生、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。要明确责任分工,细化工作措施,确保《方案》各项任务落到实处。各地住建部门作为牵头单位,要加强统筹协调,会同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实施,形成工作合力。
二、创新机制,优化流程
《方案》提出了构建公租房申请“一件事”联办机制,通过数据共享、业务协同,实现公租房申请从“多头跑、多次办”向“一网通办、一次办成”转变。各地要依托政务服务平台,整合公安、民政、人社、自然资源、税务等部门信息资源,建立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,简化申请材料,压缩办理时限,确保申请人只需提交一套材料,即可完成从资格审核到合同签订的全过程。
三、强化宣传,提升服务
各地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《方案》内容,提高公众知晓率。要建立健全公租房申请服务指南和办事流程,加强窗口服务人员培训,提升服务质量。同时,要充分利用互联网+政务服务优势,开发移动服务端应用,实现公租房申请在线申报、进度查询、结果反馈等功能,让数据多跑路,群众少跑腿。
四、加强监督,确保实效
各地要建立公租房申请“一件事”工作监督考核机制,定期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检查,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。要加强社会监督,畅通投诉举报渠道,对在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推诿扯皮、不作为、慢作为等问题,依法依规严肃处理,确保改革成效惠及广大住房困难群众。
五、总结经验,持续优化
各地在实施过程中,要注重总结经验,及时反馈问题和建议,不断完善工作机制,持续提升服务效能。省住建厅将会同相关部门定期组织交流研讨会,推广先进做法,形成可复制、可推广的经验模式。
请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本通知要求,确保《申请公租房“一件事”工作推进实施方案》顺利实施,为推动我省住房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。
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福建省民政厅
福建省公安厅
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福建省自然资源厅
福建省大数据管理局
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
[发布日期]
注:本通知旨在通过跨部门协作与技术创新,实现公租房申请流程的极大简化与效率提升,是福建省深化住房制度改革、增强民生福祉的重要举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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