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建省住建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《申请公租房“一件事”工作推进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5-01-09 09:37:16来源:
福建省住建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《申请公租房“一件事”工作推进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各市、县(区)人民政府,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,省直各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优化营商环境,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(以下简称“公租房”)过程中遇到的“多头跑、多次跑”等问题,提升服务效能,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,经省政府同意,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、省民政厅、省公安厅、省自然资源厅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省大数据管理局、省税务局等7部门联合制定了《申请公租房“一件事”工作推进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总体目标
《实施方案》旨在通过跨部门数据共享、业务流程再造、线上线下融合等措施,实现公租房申请“一件事”集成办理,即从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到完成资格审核、分配入住等全过程,只需“一次申请、一套材料、一网通办、一次办结”,显著提升公租房申请效率和群众满意度。
二、主要任务
(一)整合申请材料。明确统一的申请材料清单,取消不必要的证明和盖章环节,实现“一表申请”。依托省政务服务平台,建立公租房申请材料电子证照库,推动高频使用的身份证、户口簿、不动产证明、收入证明等证照信息共享互认,减少申请人重复提交材料。
(二)优化业务流程。构建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,实现公安、民政、自然资源、人社、税务等部门信息的实时核查比对,简化资格审核流程。建立公租房申请受理、审核、公示、分配、签约、入住等环节的标准化流程,确保各环节无缝衔接,提升办理效率。
(三)强化线上服务。完善省政务服务平台公租房申请专区功能,实现申请、审核、查询、公示等全程网办。开发移动服务端应用,方便申请人通过手机随时随地提交申请、查询进度。同时,保留线下服务窗口,为不熟悉网络操作的申请人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。
(四)完善监督机制。建立健全公租房申请、分配、使用、退出等全链条监管体系,加强对公租房申请资格、房源分配、租金收缴、违规使用等环节的监督检查,确保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
三、保障措施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各地要建立由政府牵头,相关部门参与的协调机制,明确责任分工,确保《实施方案》各项任务落地见效。
(二)强化宣传引导。充分利用媒体、网络等渠道,广泛宣传《实施方案》的政策内容、办理流程和便民举措,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。
(三)注重培训指导。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,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。建立问题反馈和解决机制,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。
四、实施步骤
《实施方案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,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,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。
请各地、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,认真贯彻落实《实施方案》,加强协作配合,共同推动公租房申请“一件事”工作取得实效。
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福建省民政厅
福建省公安厅
福建省自然资源厅
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福建省大数据管理局
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
[发布日期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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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扩写内容在保持原文中心思想和重点的基础上,进行了必要的充实和细化,包括明确了《实施方案》的总体目标、主要任务(整合申请材料、优化业务流程、强化线上服务、完善监督机制)、保障措施(加强组织领导、强化宣传引导、注重培训指导)以及实施步骤,同时确保了情节发展合理,想象内容在情理之中,并符合通知文件的规范格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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